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

買房子

買了房子真得比較快樂嗎?


這不全然是,因為現實中確實有人買了並不快樂的。首先,我要聲明,我不是那種打死不買的人。雖然一度誤以為自己如此,當然我對於吃跟住的概念都很薄弱,吃,飽就好了,住,四尺六尺的。


之所以有這種我感到無聊甚至恥於討論這種房事的問題,主要是因為女人家,當然還有為了孩子。


有人說你現在所繳的房租,繳久了不就都貢獻給了房東,這確實是一項損失,但是為了這樣一個概念,如果把現金都繳出去了,那就會沒有現金的窘境,因為買一橦看了喜歡的房子,自備款,肯定要達到一定的金額才可以。 不然還是那句老話, 你的生活預備金呢,孩子的教育費呢?還有更可怕的,如果你的付款不到總款的二分之一。萬一中間出了什麼事,房貸無法繼續,誰可幫你解決問題, 你或許會說我不會那麼倒楣,但電視上播的那些都是假的嗎?


我看太多房貸繳不出來,連管理費也繳不出來的人。現金還是比較可愛啦!不要想那麼多。我贊成買房子,那最差的狀況是你能承受出了事,房貸還剩多少呢?


到時候你就會發現你的錢都在那一磚一瓦的牆壁上。你會窘到連吃一碗陽春麵的尊嚴都沒有,買房子人人想買,那要看你有沒有那個實力。


3 則留言:

  1. 個人淺見,買不買房子、跟快不快樂無關。買房子會讓自己有成就感,買房子是強迫自己儲蓄、有保值的功能,買房子是對老婆、及兒子的一種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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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趁年輕時買房子是正確的,自己想想看如果年紀大了還要繳房租那是很辛苦的,或是期待後半輩子的生活都要靠兒子,那身為你的兒子壓力會很大。不要光想著生活快不快樂,年輕時吃點苦,等年紀大了回憶才會是甜的。個人淺見,提供摻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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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感謝你的回覆,我知道你這麼想,所以你也早就買好了房子。
    我不是全然反對買房子的人,有能力誰不想買。我指的是要衡量客觀條件,如果我覺得條件成熟了,肯定是會出手的。別的不說,光是繳掉的房租也不符合我省錢的理念。
    我一個未考上的同事,他說只要他考上了公職,立刻買,馬上買,這就是條件。
    每個人的生命態度不同,像你這樣想法的也很多,就是以房貸當做自己的壓力,最好是一切如壓力所願。
    有很多人沒有風險評估,最後被法院拍賣的。我指的是這個部分,你當時的頭款不是也過半了嗎。
    如果真要用一個安全數字,至少至少頭款要過半,這是我的想法,不是不肯買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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